轉發關于辦理建設類人員執業注冊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
發布日期: 2015-06-30 瀏覽次數: 922 新聞編輯: |
關于辦理建設類人員執業注冊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布時間:2015-07-02 文號:閩建許[2015]274號 來源: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瀏覽次數:1069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好《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委托下放建設類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及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建許〔2015〕270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委托下放二級建造師注冊業務 1.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住建部門受理二級建造師(含臨時)的變更、延續和注銷注冊申請,申請人根據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中的企業所在地,前往相應設區市的辦事窗口辦理,所需提交的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各設區市辦事窗口的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2.申請人屬以下情況的需到省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1)注冊的多個師種(如一級注冊建造師、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師等)需同時變更注冊的; (2)二級建造師姓名變更或企業更名的; (3)變更注冊時已超過注冊有效期,但原聘用企業不愿為其辦理延續注冊的; (4)注冊未滿一年申請變更注冊或注銷注冊的。 3.延續注冊業務改為“即辦件”,即:申請人向窗口提交延續注冊申報材料后,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辦結。7月1日前提交的延續注冊申請仍按承諾件辦理。 4.二級建造師申請變更注冊單位的,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同時變更;二級建造師申請注銷的,其持有的安全生產考核B證同時注銷(除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外)。 二、關于二級建造師無紙化申報注冊 1.凡在我省取得執業資格的二級建造師申報初始注冊或已在我省注冊的二級建造師申報增項、重新注冊的,取消原公路、水利專業需要提供的紙質材料,全部實行無紙化網上申報。 2.在外省取得執業資格的二級建造師申報初始、增項、重新注冊仍需按原規定向省廳行政服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或通過郵寄方式向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注冊中心”)提交。 三、關于二級建造師跨省注冊 1.省廳不再開具二級建造師出省未注冊證明。外省相關主管部門可在福建省注冊中心網站 “注冊人員查詢”欄目(網址:http://zczx.fjjs.gov.cn/)查詢二級建造師在我省的注冊情況。 2.在外省取得執業資格且其執業資格信息已導入全國建造師注冊系統的二級建造師來福建注冊,及我省已開具“出省未注冊證明”的二級建造師回福建注冊,不再要求提交相應省的“出省未注冊證明”,由二級建造師本人攜帶所在企業出具的“未注冊承諾函”和有關注冊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到省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未注冊承諾函”樣本可在福建省注冊中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四、關于3項注冊業務申報材料變更 1.7月1日起,凡辦理一級建造師增項注冊、全國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這3項注冊業務的,需在辦理注冊申報時提交注冊證書原件及執業印章;省廳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后將出具《福建省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以下簡稱《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樣本詳見附件3),對所提交注冊證書的有效信息予以證明,并提供防偽驗證碼,用于在省注冊中心網站的“注冊證書驗證查詢”欄目驗證查詢。上述3項注冊審批通過后,可到各設區市領取證章,《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同時失效。 2.《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可代替相應注冊證書用于項目的投標。工程招標項目負責人資格條件涉及一級建造師、全國監理工程師或造價工程師的,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和招標公告中明確:投標人因辦理相關注冊業務無法提供注冊證書原件的,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五、關于證書印章領取 1.7月1日以前已經發布證書印章領取公告的,在原省直證章領取點領取的一律通過省注冊中心網站的“證章郵寄系統”欄目申請領取方式,其他各設區市證章領取點的領取方式不變。7月1日以前已受理一級建造師增項注冊、全國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和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業務的,應先將舊證章郵寄或現場提交至省注冊中心;省注冊中心收到舊證章后,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可即時郵寄或發放,一級建造師和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制作完成后于每周五集中郵寄發放。 2.7月1日以后發布證書印章領取公告的,可在各設區市證章領取點領取,也可在公告截止郵寄申請時間前,通過 “證章郵寄系統”申請領取方式。為方便福州本地企業和個人,也可在證章郵寄系統內登記自取。各設區市證章領取點地址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4。 3.以下注冊業務在證章領取時需要提交舊證書印章: (1)一、二級建筑師,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公用設備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化工工程師的延續注冊,需收回舊印章; (2)房地產估價師延續注冊,需收回舊證書。 通過“證章郵寄系統”申請領取上述證章的,需先將舊證章郵寄或現場提交至省注冊中心;到各設區市證章領取點領取的,可直接提交舊證章換領。 4.非本人到各設區市證章領取點領取證章的,需出示領取人和證章所有人身份證原件或提交企業授權委托書。 六、其他事項 本通知執行過程中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電話、郵件形式或徑向省注冊中心反映。省注冊中心聯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直屬單位金山辦公區綜合樓二樓,郵編:350008 咨詢電話:0591-87617396(注冊業務); 0591-87667923(證章領取業務) 附件:1.二級建造師變更、延續和注銷注冊以及外省二級建造師注冊所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2.各設區市住建部門行政服務窗口地址及聯系方式 3.《福建省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有效性證明》樣本 4.各設區市證章領取點地址和聯系方式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