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施工企業三級資質取消,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新標準 已出!! |
發布日期: 2021-06-12 瀏覽次數: 1399 新聞編輯: |
施工企業資質標準 總則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活動監管,保證建設工荏質量安全,促進建 筑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 定本資質標準。 一、資質分類 施工資質分為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四 個序列。其中綜合資質不分類別和等級;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3個類別,分為 2個等級(甲級、乙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18個類別,一般分為2個等級(甲 級、乙級,部分專業不分等級);專業作業資質不分類別和等級。本標準包括施 工資質各個序列、類別和等級的資質標準。 二、 基本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二)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其他注冊人員、工程技術人員; (三)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四)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三、 業務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 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 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專業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 有專業作業資質的企業。
(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 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 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 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專業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專 業作業資質的企業。
(三)取得專業作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 質的企業分包的專業作業。
(四)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相應工 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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